案情经过上诉人陈某于2013年5月23日就职于惠州市某公司,于2018年11月25日生育了二孩,并从当天开始休产假,产假休至2019年3月2日,共计98天。产假休完后,用人公司未向...查看详情 >>
陈朝霞律师接受船舶所有人李XX的委托,代理其诉船舶承租方某船务公司及非承租方但在《结算单》上加盖公章的某XXX司定期租船合同纠纷诉讼。在庭审中,原告需对被告船务公司未支付租金、油费...查看详情 >>
案情经过:A打算与B合作,双方约定A向B提供50000元,给被告经营销售井盖,由于A当时并未有足额现款,所以将自己的信用卡交予B,B可以50000元为上限使用该信用卡,在双方合作的...查看详情 >>
A分六次陆续现金出借给B21万人民币,因B到期不归还,A屡催未果,于是诉至法院。一审阶段因A仅有被告出具的《借条》作为证据,法院以A不具备出借能力及在前期借款未偿还的情况下又出借新...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深圳市XX公司(以下简称“XX公司”)因与被上诉人尚XX、占X、韩XX劳动争议三案,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(2019)粤0306民初162XXXX6232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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